自2019年所属1月开始,工资薪金用累计数计算税款了,具体计算方法如下:
累计应纳税所得额=累计收入-累计免税收入-累计减除费用-累计专项扣除-累计专项附加扣除-累计其他扣除;
累计应纳税额=累计应纳税所得额x预扣率-速算扣除数;
本期应(补)退税额=累计应纳税额-累计减免税额-已缴税额
注:累计减除费用=5000元/月x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。
根据新税法,目前是按月先进行预扣预缴(即本期应缴纳税额=每月累计得出的税额-之前已缴纳的税额),年终汇算清缴。所以不会存在多缴纳税款的情况的。计算方法举例如下:
注:如果是年度中间入职的,累计金额取入职月份截至本所属期的累计。
1、居民个人工资、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税率表
注:“累计应纳税所得额、累计应纳税额、本期应(补)退税额”都会自动显示哒,“本期应(补)退税额”就是您本期要缴纳的税款哦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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