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)第三十六条规定:“公司减少注册资本,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,公告期45日,应当于公告期届满后申请变更登记。
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有最低限额规定的,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最低限额。 因此,公司减资不是必须登报公告,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。也就是说公司如果要做减资变更,可以有两种方法:一种是登报,一种是系统公示,目前使用较多的是系统公示,比较便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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